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推进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以下简称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补充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补充工作进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10月 4日 至10月6日):各单位数据采集、审核、提交
1、数据采集。各单位根据《山西大同大学2020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及任务分解(2020年)》,严格按照数据内涵说明要求和数据提交时间节点,协调安排好数据采集工作。
2、各单位数据审核。上传单位对所牵头负责的数据项进行汇总,并对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负责,采集人、审核人、单位领导要签名确认;各协助部门,对本部门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和负责,采集人、审核人要签名确认。
3、提交数据等材料。上传单位于10月6日18:00前把电子数据、数据纸质版和《2020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和填报质量承诺书》提交数据填报领导组办公室(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电子邮箱:dtdxpgb@126.com,办公室电话:0352-7665393,联系人:李林,地址:行知楼1025)。
(二)第二阶段(10月6日 至 10月 8日): 数据填报领导组办公室初步审核、反馈与再审核
根据边提交、边审核、边反馈的原则,数据填报领导组办公室对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由上传单位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进行校验;对初步审核不通过的,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将反馈相关单位;相关单位重新修订填报后,再次上传并进行审核、校验。
(三)第三阶段( 10月 8日 至10月10日):数据分析与学校审核
数据填报领导组办公室对全校的数据进行分析,就有关问题,提交学校审定。
(四)第四阶段( 10月10日 —):数据分析
10月13日,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数据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二、有关说明
(一)关于统计时间的说明
《山西大同大学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及任务分解(2020)》中每一张表格的表头均有标注时间。具体解释如下: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 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的8月31日;
3、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20年9月30日。
(二)关于表格填报先后顺序的说明
国家数据平台20200904版本,教学单位、教职工、学生等多项数据更加明细,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更强。根据教育部评估中心要求,需要按照下列填报顺序填报数据,否则数据无法完成校验和填报。
第一步:填报基础数据表及责任单位。
1.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人事处;
2.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人事处;
3.表1-3-1临床教学基地,医学院;
4.表1-3-2学校基层教学组织,人事处;协助部门:教务处、各学院;
5.表 1-4-1 专业基本情况,教务处;
6.表 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人事处;
7.表 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人事处;
8.表 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人事处;
9.表 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医学院;
10.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教务处;
11.表1-7-1本科实验场所,教务处;
12.表1-7-2科研基地,科技处。
以上基础数据表格填报工作需在10月5日前完成,后期若有数据变动再进行补报。
第二步:其他表格可同时填报。
(三)关于表格填报方式的说明
为了提高填报工作效率,规范填报格式,请各上传单位在填报并提交表格时采用《2020年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导入模板》。部分固定表单没有EXCLE模板,直接采用《山西大同大学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及任务分解(2020)》中WORD表格进行填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2020年11月,学校将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数据填报工作,一是要及时布置数据采集工作,认真学习研究数据采集填报的相关材料,实事求是地统计、汇总、审核、分析、上报数据。二是要注意与2018、2019年上报数据的连续性与发展性。三是各单位数据采集负责人和采集员要认真负责的采集和审核数据,并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节点提交数据。
(二)层层负责。数据采集工作实行“谁上传,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谁采集,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各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上传单位,按要求采集相关数据并审核把关,报上传单位汇总。
特此通知。
附件:
1.
山西大同大学数据填报指南(最新).pdf
2.
新模板表.zip
数据填报工作领导组
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
2020 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