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公示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督〔2024]1号)要求,我校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
联系部门:审核评估工作领导组工作办公室(行知楼1027)
联系方式:13994339630,邮箱:pengxibao@126.com,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电话0351-3040914
附件:山西大同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山西大同大学
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山西大同大学本科教育教审核评估自评报告.pdf